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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番外 飞鹰城女王 上(1 / 2)

沈绛蹲在金银市的十字街旁,盯着街正中的发财榜已经盯了一早上了。

小爱捧着几个热干饼过来,递了一个给沈绛,“师兄,喏,给你。”

沈绛接过之后,依旧对着发财榜目不转睛,咬了一口干饼,道:“欢喜楼的那个龟儿子说小侠当时给卖了一千两银锭子,一千两……嗯……我们去婆氏还要路费,打听人也要钱,而且过了这几年,人家定不肯原价卖给咱们的,怎么着也得五千两的细丝足银才够。”

小爱也在他身边蹲下,张张嘴:“五、五千两啊……”

沈绛摸摸下巴,“五千两啊……”

夹肉的胡辣饼也才两文钱一个,一两碎银块,就能买四五百个大肉饼,五千两大银元宝,能买多少大饼子?

小爱想着,又咬了口饼。

沈绛将发财榜从下到上看过去,越上头的通缉犯越贵,自然也越难对付。

高居榜首之人,绰号阴阳雀,赏一万二千两,是个罪大恶极之徒,只是自从他的大名高悬金银榜之后,他便逃了,逃地还有些远,据说已经出了天山。

榜二是个好色之徒,名叫阿史那博,乃是突驱金鼎大汗的亲弟弟,尊号牙狼亲王。

半年前,阿史那博悄悄潜入西河城,未曾知会鲜于期便偷走了他最喜欢的一名姬妾,鲜于期被戴了绿帽子,气得七窍生烟,给他挂了八千两,聊表怒意。

其实鲜于期后来也根本没有去追那姬妾,只是阿史那博上了金银榜之后,也不曾再入河西道。

沈绛把剩下的干饼一口全塞嘴里,盯着榜上第三名,嚼巴嚼巴,“五千两,就是你了!”

天河河谷外,胡杨林连绵如金雾。

沈绛扯着一匹瘦马,打开一张简陋地不能再简陋的地图,盯着图上一条弯弯曲曲断断续续穿过了连绵的戈壁与枯山的小道,小道的尽头是一处荒废了千年的古国城池——飞鹰城。

如今是个马贼盘踞的地方。

马贼的头头,自称飞鹰城女王,名叫火寻尼雅,色目人。

火寻女王的名号,这两年响彻天山内外,她那群红衣贼如同狂风一般的扫过商路,令各商队闻风丧胆。

西域各国各城都有她的通缉令,以西河城发布的最贵,若七七八八都加起来,估计有万余两,万两银子啊!沈绛咽了下口水。

“师兄,听说飞鹰城有几千的马贼,咱们就两个人,去抓火寻女王,行、行吗?”

小爱看着师兄,见他满眼放金光的样子,觉得他脑子又有点不正常了,不由有些不安。

“当然不行喽。”沈绛倒还没被银子冲昏了脑子。

“那、那我们回去找点帮手!”小爱忙道,知会一声鲜于城主也好啊。

沈绛撇撇嘴,“人多了,那银子不都分薄了?”

“可是!”小爱无语,那就他们两个人,抓不到火寻女王,也没银子分啊。

沈绛一点额头,对小爱一眨眼,“所以我们要智取”

他们花了五天的时间,穿过了戈壁荒原,才找到了那座古老的城池。

古城耸立在草木不生的山崖上,山下环绕着干涸的河道,只有一架摇摇欲坠的吊桥与外头相连,这真是个适合做贼窝的好地方。

唯一能够进出的城门口防守严密,十步一哨,城头有瞭望塔,城垛有弓箭手,高高的旗杆上挑着一溜干巴巴的死人头,显示着贸然闯入者的下场。

沈绛想了想,在马袋里掏出一套灰扑扑的长裙,一条头巾,略一改装,装成了个柔弱的粟特族女子模样,粟特裙袍阔大,那头巾也能盖住大半的身形。

小爱目瞪口呆,“师兄……”

沈绛对她咧嘴一笑,“智取”

小爱无语,她就知道会这样,师兄怎么玩不腻这招。

沈绛大摇大摆地出了藏身的河沟,向城门走去,如愿以偿地在吊桥外被拦住了盘问。

“谁!”

“小妇人乃是苦命人,听说女王大人专门收留可怜的女人,便带着妹妹前来投奔。”沈绛模仿着康国粟特人的口音,他本就五官深刻,肤色偏白,又故作柔弱,瞧着与那些美貌的粟特女子差不多模样。

“你叫什么?从哪处来的?”守门的是个粗壮的妇人,高大魁梧,手握弯刀,十分机警的样子,好像并不太相信沈绛的鬼话。

沈绛的瞎话又接着随口就来,“奴家名叫赫娜,嫁给了库都城的马贩子折罗为妻,谁知我那丈夫对我朝打暮骂,几次都差点死去,嫁妆也被他夺走了,奴家实在是受不了了,只好带着妹妹逃出了他的魔爪,却无处可去……”

瞎话嘛,最主要的是细节要详细。

说着,他还配合着流下泪水来,顺手就抓起头巾角擦眼泪,便露出了青青紫紫一片的手臂来。

——那是之前用榉柳叶干熏出来的,瞧起来同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虐打的伤痕一般无二。

沈绛慢慢地低低地抽泣着,哭得小声又隐忍。

在旁人看来,这真是个可怜的女子,单薄,瘦弱,可以瞧见的肌肤上都满是伤痕,眼睛因为长久的哭泣泛着令人心碎的红晕,嘴唇也因为长途跋涉布满了裂痕。

他与小爱相互依偎支撑着,好像下一刻,两个人都会因为虚弱而昏厥过去。

守门的女贼不由起了些同情,不过她还是不会轻易相信,正想问得更仔细一些。

正在此时,河边的大路头出现忽喇喇的一大群火烧云一般的马队,正飞奔而来。

马队最前头是一名红衣如火的妙龄女子,骑着一匹神骏无比的大宛马。

“乞勒扎河边有个最美丽的姑娘,她杀人如麻,啊……”

沈绛边擦眼泪边偷目看去,那个杀人如麻的姑娘,正挥舞着长鞭,高歌大笑,神采飞扬,一头粟色的长发在风中飘飞,背负两柄弯刀,身姿矫健无比,看样子正是那位大名鼎鼎的火寻女王。

那看门的女贼也不管沈绛了,忙对着城门大喊:“快打开大门,女王回来啦!”

城门便发出了隆隆的巨响,两扇巨大的铁木门缓缓开启。

这女王瞧着可比通缉令上的画像,更加美艳夺目啊。

沈绛暗暗一笑,哭得更加认真。

听说火寻女王有个癖好,她不喜欢男人,甚至讨厌极了,若是有男人的目光胆敢在她高耸的胸脯上停留片刻,保证那对眼珠子会变成戈壁滩上秃鹫的小点心。

既然如此,那么,她自然喜欢的是……

女王转眼便带着她的马贼们近到眼前,马队后跟着一大串的驮马和骆驼,马背上还扔着好些捆得结实的男女。

那都是火寻女王的战利品,金银货物,还有可以换赎金的肥羊和能当做苦奴的劳力,她这是满载而归啊。

女王大老远也看见了城门来了两个陌生人,便在沈绛前拉住了马,问那看门的女贼,“怎么回事?”

女贼回禀道:“说是来投奔女王的,属下正在盘问。”

沈绛见正主来了,忙恭敬地行礼:“难道这位美丽的姑娘就是飞鹰城尊贵的女王大人?天哪,您真是比八月十五的月亮还要美丽迷人,一定是九天之上的仙子吧!”

小爱低着头抽抽嘴角,悄悄地对着沈绛的手臂内侧就重重地拧了下去——白痴师兄!别看见漂亮姑娘就满嘴胡说八道啊!看看对象是谁啊!!!控制一下情绪!

好像是演得有些过头了哦……

在沈绛的眼里,这漂亮的女贼,也是沉甸甸的一大堆银子啊

他自省,不能太激动了。

火寻女王微微皱眉,又问那守门的,“怎么回事?”

守门的女贼答道:“说是被丈夫虐待,从库都城逃出来的。”

火寻女王冷目,“从库都城而来?穿过沙海和魔鬼窟,跑到我这飞鹰城?”

库都城距离此地八百余里,一路天险重重,过路的旅人若是落单,便是九死无生,这么两个年轻柔弱的女子,能走过那无人区?

呃……是有点夸张。

沈绛忙找补道:“啊,小妇人日前跟随丈夫到西河城贩马,半路从天河谷逃过来的。”

这条路就是他们来的路,好走不少。

火寻女王便道:“即便天河谷前来,那一路你们想必也吃了不少的苦头?”

还好还好,他们还抽空去了趟别的地方呢。

沈绛面上依旧楚楚可怜,“比起在那人间地狱受朝打暮骂,这戈壁的风沙也算不得骇人了。”

说着还上前,忽然就抱着火寻女王穿着羊皮靴的修长小腿,仰起脸,含着一汪眼泪说道:“小妇人是个可怜人,只求与妹妹有一口饱饭,什么活计都能做,请女王大人发发慈悲,收留我们吧。”

“什么都能做……?”火寻垂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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