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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 回家(2 / 2)

炸珠是金银器中常用的装饰手法,分成两种,一种是将黄金拉丝,然后等段剪断,放在木炭上加热,等它们成为水滴状时,停止加热,晾凉后就会形成一颗颗粟米大的金珠,用于镶嵌在各种金饰上。

另外一种,则是将黄金拉成细条,然后烧至融化,然后滴在水里,形成圆珠状。

两种方法都很麻烦,要将黄金烧融,沸点就很高了,而点珠的过程又非常考验工匠对于火候的把控,所以匠人必须离得很近。

金庭轩原本还兴致勃勃的看着一颗颗在水中形成的金珠,但是当不小心将视线转移到温柔的脸上时,便有些移不开。

她的脸,被炭火烤的很红。

“不是已经请了匠人吗?为什么还要亲自来做这么辛苦的事情。”金庭轩嘟囔。

在大少爷的心目中,能请别人做的事情,就不需要自己动手。

“因为是要送给菀菀的礼物啊。”温柔笑了笑,继续专注手中的金棒,“再说了,那些人的手艺又没有我的好,我可是爷爷手把手教出来的,他们只学到了一些皮毛。”

“为什么要送菀菀礼物?”金庭轩皱了皱眉,他虽然日常也送顾菀礼物,但总觉得温柔这种自己动手做出来的礼物,跟自己那些只要挥挥手,就有下人买来的东西,是不一样的。

虽然这些还未必有自己的贵。

“她的生辰快到了,父亲不在身边,日子又过的这么苦,我想让她高兴点。”温柔等着温水中的颗粒差不多成型,拿笊篱捞出来,倒在碗里,然后塞给金庭轩,“既然那么闲,就帮我挑一下金珠吧。记得把大小不同的分开,好方便我下一轮打磨。”

“哦,好。”金庭轩乖乖的拿了托盘,在那边一边挑金珠,一边看温柔忙活。

金饰的胚子一样做好了,不大,但却很精致,用锤揲发敲出了莲花瓣的轮廓,又用錾子刻出了纹理和光泽,有些凹陷的地方,应该是用来嵌珠的,而如今她正在绞粗粗细细的金线。

“这是什么?”金庭轩好奇的问。

“这是金线,准备做累丝用的。”温柔比划着,“一部分用来填充发冠,这些细的,我想做下蝴蝶蜻蜓。”

“为什么不都用金子打?这多麻烦啊。”金庭轩只见过他娘戴这种首饰,却没想到做起来这么复杂。

“纯金多重,女孩子的头皮怎么经得起那么扯。”温柔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他一眼,然后继续忙手头上的工作。”

金庭轩抿了抿嘴,也知道自己提了个傻建议,只能换个话题,“这东西怪模怪样的,是新款?”

顾菀以前就喜欢做“异服”,如今做了生意,似乎越发放飞,她设计的首饰,大多数都是闻所未闻,见所未见的。

也只有温柔手艺过硬,又言听计从,才能实现。

“对啊。”温柔笑眯眯的说,“菀菀好厉害,结合了步摇和发冠的样式,做了这种叫步摇冠的东西。她说这东西华而不实,但着实好看,卖给那些王孙公子最适宜不过,到时候可以好好狠捞一笔。但我想啊,为什么人家都能有,菀菀就不能有?左右现在金子充裕,就是费些功夫的事情,我就想悄悄的给她做一顶。”

“这是惊喜,你可得帮我保密,否则她知道了,要你好看!”温柔凶巴巴的威胁金庭轩。

“嗯,我不会说的。”金庭轩点点头,看向温柔带水泡的手,“那你呢?”

顾菀的手很美,肤如羊脂,手若柔夷。但温柔的手就不一样,跟她的少女脸庞不一样,又粗又糙,布满水泡和伤痕,仿佛中年苦力。

“我?”温柔下意识的反问,然后摇头,“我又不到哪里去,要这种东西做什么。”

“你也是女孩子,不给自己打几件首饰吗?”金庭轩五味陈杂,觉得自己这话似乎有些不妥,听起来像挑拨,但又忍不住,“她都有那么多了。”

“菀菀也没有很多啊,她说她要不要妆点都好看。”温柔却是牛头不对马嘴,想了想笑呵呵的乐起来,“她就是嘴硬,明明喜欢,还说不想要。我就不一样了,我喜欢做簪子胜过戴簪子,我喜欢一模一样的金子,在我手中变成不同的形状,然后获得大家的惊叹。”

温柔将手中刚刚编好的蝴蝶雏形拿给金庭轩看,“是不是很棒?”

蝴蝶翅金丝线编成的,不晓得用了什么手段,握住的时候会随风颤动,扑闪扑闪,仿若活物。

“嗯,很好看。”金庭轩只觉得那扑闪的翅膀,似乎一下下,骚到心里,让整个心都软了起来,又是甜蜜,又是酸楚。

“你不知道现在的生活有多好,我家的铺子开了起来,爷爷的手艺也得到了认可,等过几年,说不定还能名扬京城。”得到夸奖的温柔,满意的将蝴蝶放到一边的托盘里去,然后又开始编织起蜻蜓来,“这简直比我做梦梦到的还要好。”

她因为快乐,而轻轻的哼起了歌,并不悠扬,也不婉转,但意外的好听。

仿佛点亮了整个阴雨沉沉的午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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